房屋出租后锁损坏应由谁来负责维修

发布时间:2005-7-29 14:58:44 文章摘自:厦门在线

吴女士:我将闲置房,租给一对夫妇居住,他们预付了一年租金。前几天他们打电话称防盗门的锁芯坏了,要求我找人修理。我要求他们自己找人修。事后他们拿着修锁的发票,要求我把钱给他们。请问这钱该我出吗?

  刘晓原律师答:根据《合同法》有关规定,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损耗的情况下,除非事先有约定,否则,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。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,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,但费 用由出租人负担。因此,如果你们事先没约定由谁负责维修,且你的房客不是故意损坏你家门锁的,则修锁的钱应由你来支付。




发表评论】【打印新闻】【关闭窗口